房东私自进入租户房间 房东私自进入房间怎么办
张江林,一个在南岸六公里府邸美郡租住两室一厅的年轻女子,近期却遭遇了一件烦心事。在她离家的日子里,房东竟然不请自来,甚至随意进出她的住所。
那天,张江林下班回家,发现原本被她反锁的门轻轻一推便开,卫生间和厨房的物品似乎被翻动过,这让她心生恐惧,仿佛遭遇了小偷的光顾。令她惊讶的是,屋内的一应物品并未丢失。她立刻联系房东白先生询问情况,得到的回复却是他来过并拿走了一个锅。张江林对此感到既气愤又困惑。她认为,既然已经支付了房租,在合同期内便拥有了房屋的使用权,房东不应该随意进出。她质问白先生为何未经允许就擅自闯入,然而白先生的回应却理直气壮:“这是我的房子,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。”
租房合同签下的一年期限尚未到期,今年一月二十五日才到期。然而在这一年里,房东不止一次私自开门进入。张江林的室友唐勇回忆道:“去年十一月的一个清晨,我还在睡梦中,房东便自行开门进来,拿了东西就走。”面对这样的经历,张江林深感不安。
当记者就此事联系白先生时,他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:“这是我的家,我有权随时进出。我并没有偷她的东西。”同样身为房东的谭英对此表示震惊。她明确表示:“把房子租给租客后,除非经过租客同意,否则我不会擅自进入。”
针对白先生的行为是否正确,我们咨询了重庆商策律师事务所的余鹏律师。他明确指出,根据法律规定,除非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出于公务需要,否则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私人住宅。房屋作为个人的私密空间,一旦房东将其出租给房客,就意味着将私密空间的使用权转移给了房客。房东若要进入房屋,即使是取自己的东西,也应该提前与租户预约。房东无权擅自进入已出租的房屋,这不仅是对租户的不尊重,更是侵犯了他们的私人空间。如果因此导致租户遭受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,房东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这一解释无疑为租房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参考。